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阳光存折”照亮乡村好“钱”景

2023-03-21 17:05:59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外峪子村属于两市三县交界处,全村辖5个自然村898户,2386人。近年来,由于村民外出发展,闲置宅基地和农房逐步增加,借助独特地势条件,2016年由社会资本注入,该村率先发展光伏产业。随着绿色产业观念深入,村民自发、项目带动等多种方式参与其中,光伏发电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和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让村民“晒着太阳把钱赚”。

山亭区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沉睡”资源,在北庄镇稳慎推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村集体+光伏专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经营模式,通过闲置宅基地和闲散民房自主盘活、租赁、合作等形式,推动光伏绿色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将屋顶光伏真正变为“阳光存折”。目前,北庄镇光伏合作社达到10家,已建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合计总容量1061kw,80名社员增收24万元,村集体增收85万元。

探索“宅基地改革+光伏产业合作”模式

依托北庄镇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产业发展新路径,推动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深度开发闲置资源。通过闲置宅基地摸底统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储89户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实施村集体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利用乡村振兴资金建设4000平方光伏板,建成规模296KW,年发电40万度,年收益资金40万元左右。

公平协商合同条款。光伏公司根据每户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面积,充分考虑承载重量、风压荷重等影响因素,制定适合安装面积、租赁方式、租赁时限等合同条款,按照充分协商、公平自愿的原则,与农户直接签订租赁合同,搭建钢结构屋顶式光伏,已有30户农户收获优惠电价、屋顶租金双重“阳光红利”。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按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运作模式,做大做强光伏产业,采取“保底+分红”收益模式进行合作社运营,光伏收益50%用于农户分红,45%用于合作单位(6个入股村)分红,5%用于村内管理服务费。过去,外峪子村村集体经济主要以村民发包上交收入为来源,年收入5万元左右,整体收入少、底子薄,发展模式单一。今年以来,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发展光伏产业,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截至2022年9月,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40万元,实现集体经济与农民增收“双赢”。村民杨德菊利用24平方米的闲置砖石房顶,安装光伏3kw,年收入4000元左右。

探索“宅基地改革+光伏产业租赁”模式

探索租赁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的方式,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鼓励闲置农房租赁。围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化提升”的发展思路,依托外峪子村现有光伏发电产业,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深入开展调研,按照有关光伏产业补贴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租赁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鼓励村民以闲置房顶入股实施光伏发电,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使村民变股民、资源变资产。

利用自有资金建设。2019年村集体整合8户闲置宅基地,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利用自有资金60万元,谋划建设楼顶光伏项目,建成规模143kw,年发电达12万度。

实施发电收益共享。通过光伏项目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电能以合适的价格卖给国家电网,获得的光伏发电收益按比例分配,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2万元,每年农户户均获得流转租金1000元,真正将闲置资产变成集体资产增值、群众增收的“聚宝盆”。

探索“宅基地改革+光伏产业自主”模式

在外峪子村光伏产业带动下,村民看到光伏产业的好“钱景”,主动自筹资金、自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增加经营性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自主安装覆盖广。不少村民为改变种植板栗、花椒、金银花等经济作物靠天吃饭的局面,自主联系光伏公司,自筹资金改造闲置农房,搭建庭院钢结构光伏支架,实现“头顶发电,板下生活”两不误。目前,北庄镇21个行政村全部参与建设光伏项目,全镇860余户村民自发利用闲置资金在自家房顶建设光伏发电,安装建设规模达22464.3kw。

回收成本周期短。随着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及发电收益分摊,村民自投资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3-5年内基本收回成本,进一步增加了村民自筹资金建设的信心。村民朱术田投资11.8万元在自家闲置宅基地建成光伏项目规模42kw,每度收益0.65元,每月收益约2000元,所投资金不到4年即可收回成本,实现了光伏发电项目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户增收致富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亳州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开展新修订合理布局规定培训班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