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在平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平城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飞代表该院就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做了专题报告。
报告指出,平城区检察院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着力更新理念,做到政治上高站位。深刻认识和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政治意蕴和时代价值,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质效情况纳入检察长和刑事员额检察官述职述责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激励导向作用。把好“宣传关”,强化释法说理,用好检察公开听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少捕慎诉慎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优势,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三层过滤诉前羁押。强化捕前分流,从源头减少羁押。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深化检警协作,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过滤出逮捕环节。强化逮捕把关,不断降低逮捕率。落实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公安提捕时详细列明、检察批捕时深入论证社会危险性种类及事实证据。强化捕后审查,防止“一押到底”。建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动态评估机制,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实质化。
三是创新保障机制,确保政策全面准确适用。运用“电子手环”“非羁押APP”等数据监管系统破解取保候审监管难题。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预存赔偿保证金、促进和解,助推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社会关系及时修复。全流程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和解,有效助推非羁押强制措施更多更广适用,有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四是立足行刑衔接,做好政策落实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发检察意见、社会检察建议,坚决杜绝“不诉了之”,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行为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依规执行到位。主动对接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双向衔接,通过“不起诉+监检对接”“不起诉+社会服务令”“不起诉+社会矫治”形式,由“治罪”向“治理”延伸,充分适用不起诉权能动参与社会治理。
针对当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存在的问题,该院将进一步发挥前承侦查、后启审判“程序中枢”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
一是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原则,进一步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提升数字检察增量,为个案办理跨越到类案监督提供指引和保障。有针对性提出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犯罪预防。
二是依托驻公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动态掌握刑事拘留案件情况,实质化提前介入,增强案件报捕精准度。借助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平台,以宽严相济为指引,促进侦捕诉审执各环节,消弭分歧、统一观念。
三是充分发挥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的作用,增强案件透明度,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逐步完善检察机关办案责任机制,为检察裁量权的充分适用提供更多的空间和可能。科学设置适合本院的考核指标,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
平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代表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交流发言,对该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评价满意。
平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芮彬表示,该院将始终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下,正确行使检察权,做实做优,全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平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