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国办转发指导意见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2023-11-09 14:56:06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刘志强)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指导意见明确,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合理把握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

在规范推进建设实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严格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

在加强运营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定期开展项目运营评价,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规范开展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等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新疆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