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6月7日电 (记者姜泓冰、方敏)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近日,上海市制定《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包括4个方面20条政策,以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
近年来,上海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基本保持在1/3。“十三五”以来,上海市民间投资年均增速5.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不只增速提升,上海民间投资结构还呈现“一降二升”的特点。“一降”是指房地产投资占比从“十三五”初的77%下降至71%。“二升”是指工业投资占比从12.7%上升至14.6%,信息技术、社会事业等其他领域投资占比从6.5%上升至9.1%。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明确,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投资工程,预算主管部门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的要求,依托预算约束增强该项政策力度的刚性,同时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融资难是许多民营企业的难题。对此,上海实施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奖励考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约13.5亿元信贷奖补资金。今年预计向37家银行拨付奖励资金超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