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李春临介绍,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文件出台1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
——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
——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说,《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上持续发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更加完备。高水平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今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力完善实施路径,提升制度效能。
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2022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效促进国内循环畅通。
全社会公平竞争共识逐步提升。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编撰发布中英文版《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举办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大力培育公平竞争文化。
朱剑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吸引和利用外资有何影响?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说:“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
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建立健全各级跨部门投诉协调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