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外国企业投资德国热度不减

陈希蒙    2023-05-29 15:11:15    经济日报

虽然全球经济复苏面临重重危机,但2022年外国公司在德国的投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其中,中国在德国的投资数量保持稳定。目前,电池投资已成为中国在欧洲投资的主流,中国企业正考虑在欧洲的电动汽车价值链的上下游环节进行进一步的绿地扩张,包括汽车生产。

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GTAI)近日发布的《2022年外国企业在德国投资报告》显示,虽然全球经济复苏面临重重危机,但2022年外国公司在德国的投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

报告显示,去年外国公司在德国的计划投资达253亿欧元,其中仅英特尔在马格德堡的巨型工厂项目就达170亿欧元。即使不考虑英特尔的投资,2022年外国公司在德国的投资也达到83亿欧元,与2021年的70亿欧元相比有大幅增长。

“这一成就令人印象深刻。鉴于许多负面因素,很多人预计外国公司在德国的投资会下降,但德国经济已经证明了自身实力。”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总经理罗伯特·赫尔曼表示。

报告显示,以外国投资的项目数量来衡量,去年共有1783个绿地投资以及褐地投资(新扩展的项目)在德国落户,基本保持稳定,比2021年仅少了23个项目。美国以279个项目排名第一,同比增长10%;其次是瑞士,项目为208个;英国排名第三,项目为170个,同比增长21%;中国的投资项目保持稳定,以141个项目位居第四,较2021年149个项目略有下降。

报告显示,中国公司对德投资主要分布于以下行业:制药和生物技术(15%);机械和设备(13%);信息通信技术和软件(11%);能源、矿产和金属(11%);消费品和食品(10%);商业和金融服务(9%);运输、仓储和物流(8%);汽车(8%)以及电子和半导体(8%)。中国公司从事业务最多的领域是销售和营销支持,占45%;制造和研发占19%;欧洲总部占10%;商业服务占9%。

该报告的作者托马斯·博佐扬表示:“即使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22年中国在德国的投资数量仍然保持稳定,与上年基本持平。据统计,德国仍然是中国公司在欧洲最青睐的投资目的地。”

在谈到中国投资的实际效果时,托马斯·博佐扬表示:“预计中国公司2022年在德国投资总额为15亿欧元,仅蜂巢能源公司在勃兰登堡州的投资就达9亿欧元。中国公司在德国的投资预计将创造4500个工作岗位,同比增长15%。这表明中国公司对投资德国仍有很强的信心。”

荣鼎咨询(Rhodium Group)和墨卡托中国研究所(MERICS)同样在近日发布《2022年中国对欧投资情况报告》称,2022年中国对欧投资下降,但电动汽车电池产业蓬勃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在欧洲的投资在2022年降至10年来的最低点,只有79亿欧元,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22%。投资主要集中在德国、英国、法国和匈牙利。

报告显示,欧洲政府加强对中国投资的审查是导致并购活动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中国在欧洲的并购活动降至201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投资额仅34亿欧元。与此同时,中国对欧洲的绿地投资自2008年以来首次超过并购。在电动汽车电池工厂的推动下,中国对欧洲的绿地投资增长了53%,至45亿欧元,占投资总额的57%。

据悉,位于德国图林根州的宁德时代首家海外工厂今年1月份宣布正式进入量产阶段,该工厂总计将投资18亿欧元。此外,去年9月份,蜂巢能源宣布将在德国勃兰登堡州建设面向欧洲市场的第二家海外工厂,主要从事电芯生产。

报告显示,欧洲已经成为中国全球电动汽车扩张的关键地域之一,电池投资现在是中国在欧洲投资的主流。中国企业正考虑在欧洲的电动汽车价值链的上下游环节进行进一步的绿地扩张,包括汽车生产。

荣鼎咨询专家阿加莎·克拉茨对此表示:“中国公司正在向欧洲电动汽车价值链投资数十亿美元,中国企业是推动欧洲能源转型的重要参与者。”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业企业效益延续恢复态势
下一篇:数字经济释放全新增长动力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