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四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环比下降,有关部门和专家表示——

客观全面理性看待物价阶段性低位运行

刘志强    2023-05-12 14:36:03    人民日报

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4月份,CPI环比下降0.1%,同比上涨0.1%;PPI环比下降0.5%,同比下降3.6%。

有关部门和专家表示,当前国内物价阶段性低位运行,主要是输入性、周期性、季节性等多因素叠加的结果,特别是去年同期高基数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此要客观全面理性看待。

“4月份,市场供应总体充足,消费需求逐步恢复,CPI环比下降0.1%,同比上涨0.1%。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环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0.1%,同比上涨0.7%,涨幅与上月相同。”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表示。

从环比看,CPI下降0.1%,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19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和鲜果大量上市,价格分别下降6.1%和0.7%。非食品价格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0.1%,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小长假期间出行需求增加,交通工具租赁费、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均有上涨,涨幅在4.6%—8.1%之间;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国内汽油和柴油价格均下降1.7%;商家降价促销,燃油小汽车、新能源小汽车和家用器具价格分别下降1%、0.9%和0.6%。

从同比看,CPI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2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涨幅回落0.2个百分点。

4月份,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及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PPI环比下降0.5%,同比下降3.6%、降幅比上月扩大1.1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PPI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0.5%。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国内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下降2.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下降1.1%。钢材、水泥等行业供应整体充足,但需求不及预期,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1%,水泥制造价格下降0.1%。煤炭产能继续释放,加之进口量仍较大,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下降4%。此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下降0.7%,汽车制造业价格下降0.2%。

对当前物价水平及下一阶段物价走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专家进行了分析:总体看,当前物价下行主要是高基数扰动下的回落,是阶段性、暂时性的。随着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市场需求稳步回暖,基数效应逐步减弱,下半年物价水平有望回归至合理水平。

一方面,鲜菜、汽柴油、汽车等部分商品价格回落较多,明显拉低了CPI涨幅,是当前物价水平走低的主要原因。但这种价格回落,更多受国际地缘政治、行业政策调整等阶段性、输入性以及高基数因素影响,是暂时的。

具体看,鲜菜价格下降主要是去年高基数叠加春节后季节性回落,预计后期以季节性波动为主。猪肉价格较低主要是由于供应周期性增加叠加消费季节性偏弱,预计下半年将逐步回升。汽柴油价格下降主要是去年国际油价高基数带来的输入性影响。燃油汽车价格下降主要是行业优惠补贴政策到期和排放标准调整、汽车企业降价促销等阶段性因素。

另一方面,物价指标与经济运行先行指标相比存在一定时滞。

当前,我国需求较快恢复,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一季度我国GDP增长4.5%,增速比去年四季度加快1.6个百分点。货币和信贷也保持较快增长,3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2.7%。综合物价运行本身、经济基本面以及消费、金融等其他指标来看,当前物价走低是阶段性的。

“目前,我国价格总水平没有出现普遍和持续下降,不存在所谓的‘通货紧缩’。”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王远鸿认为,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和基数效应减弱,CPI和PPI涨幅在三四季度将逐步走高,全年物价将呈V形走势。

“分析物价,不仅要看当月的‘形’,更要综合看季度和年度的‘势’。展望全年,国内物价总水平将在合理区间小幅温和波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郭丽岩表示,当前,中国经济“稳”的基础牢、“进”的势头足,内生动能不断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加速释放,市场流通秩序良好,“总体看,物价并没有出现大幅异常波动的基础,经济向好态势将逐步在物价上显现。”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跑出“加速度”
下一篇:小香菇长成大产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