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对我那么好,我怎么都没想到都是假的!”日前,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王某入职到“老妈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于2021年7月12日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公司以消费养老为噱头,专门欺骗老年人。在公司的安排下,王某准备在高青县白手起家,但刚开始,王某每天的营业额十分惨淡。该怎么打开局面呢?她想出了“取财先取心”的策略。
王某利用自己年轻貌美嘴甜的优势,每天去公园游荡,专门和在公园内休息、散步的老年人聊天、运动,渐渐地和老人们打成一片。接着,她提起自己店中有按摩仪、保健椅等设备,可以免费给老人们使用,邀请大家到她店里坐坐。很快,王某的店铺便成了附近老年人喜欢聚集玩乐的场所。
店里有了人气之后,王某开始采取发鸡蛋、免费抽奖等方式,进一步获得老人们的信任。等到时机成熟后,有一天,王某高兴地向老人们宣布,为了感谢大家的关心和照顾,决定安排各位大爷大娘去免费旅游。而在旅游的目的地,王某早已联系好了“老妈乐”分公司的宣讲人员,在老人们玩得开心的时候向他们推销“老妈乐”理财产品。宣讲人员称“老妈乐”理财产品实行白银到翡翠不同等级的会员制,只要投资就能获得高额回报,每天都有现金返利。但实际上,该理财产品是以消费养老为噱头的诈骗。
在这次免费旅游中,王某捞到了“第一桶金”,但她并不满足于此,而是希望更多人来买理财产品、已经买了理财产品的人再购买更多。在王某的心理攻势下,一些老年人尽管心有疑虑,但是出于对王某的信任以及经常从王某店里拿东西的“人情”,还是花费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几十万元从王某处办理或升级会员。王某还鼓动老人们拉新人、拉亲戚投资。
2018年,公安机关收到线索,反映高青县“老妈乐”店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在随后的排查中,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她的店铺内发现大量宣传资料、讲课视频,并在王某住处的电脑中发现了数百名被骗老人的名单和账目资料。
经查,王某向39人推荐购买“老妈乐”理财产品,涉案金额共计近107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1年12月19日,高青县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
针对该案中的大量老年被害人,高青县检察院注重进行心理疏导,并在办案中尽力追赃挽损,力求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经大量工作后,王某主动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还款协议并退赔了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