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能印,要授权。”“好多人都做,没关系的,礼品袋而已。”家住浙江的陈强、陈东没有想到,小小的礼品袋也会让他们身陷囹圄。
今年4月22日,陈强、陈东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履职,法院当庭宣布维持原判。此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浙江检察视频号、浙江天平抖音号等同步直播。
陈强高中毕业后,一直辗转多地卖包谋生,收入不高。2018年9月,陈强在网上购物时发现了商机——销售礼品袋。“只要找到厂商制造,转手卖出,即可收益不少。”陈强立即根据厂家在平台上的预留电话联系到了浙江温州的制造商陈东。
陈东常年做印刷生意,自然知道印制礼品袋需要得到品牌授权,但看到身边胆大的同行已赚得盆满钵满,陈东也不再执着于授权的约束。
陈强与陈东二人一拍即合,一个提供样品,一个负责制作。就这样,陈强与陈东的礼品袋生意一发不可收拾。截至案发,陈东共卖给陈强各类知名品牌礼品袋48万余个,涉及货款近70万元。此外,陈强还从其他生产商(均已处理)处订购了部分未经授权的礼品袋。
为了拓展生意,陈强在多家网购平台上注册商铺,将这些假冒礼品袋销往全国各地。直至2021年3月,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在陈强的仓库中查获多个品牌的注册商标盒子以及礼品袋买卖记录,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侦查机关。2021年7月,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经查,2018年至2021年3月,陈强在未经相关品牌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向陈东等人下订单加工各品牌的烟酒礼品袋,并将部分礼品袋通过线上平台销售,非法经营额达85万余元,总商标件数53万余件。
2021年11月,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以陈强、陈东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椒江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陈东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随后,二人以“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为由上诉。
上诉人陈强、陈东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二审庭审。庭审围绕原判认定的事实及对上诉人陈强、陈东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量刑是否适当,展开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
“当事人仅将涉案标识用在包装袋上,并未直接与实际产品相关联,一审量刑过重。”二审庭审中,陈强、陈东的辩护律师表示,上诉人也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只是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计旦出庭履职,他表示:“该案中,陈东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及非法经营额巨大,涉案商标件数数量巨大,且侵害时间持续三年,涉及多种知名烟酒注册商标标识。陈强明知其销售的标识会被用于制假、售假,仍大批量销售,构成了制假、售假产业链中的一环,既严重损害他人企业形象,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台州市中级法院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