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是播种的好季节。但有些植物看似美丽,却是“万恶之源”。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因此,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从而罂粟也被称为“恶之花”。
罂粟苗和罂粟壳中都含有吗啡等生物碱,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近年来,信丰县先后有正平镇村民兰某某、大塘埠镇村民杨某某种植罂粟案例。兰某某称其是在当地圩镇卖烹调配料的一个地摊上,听摊主说用罂粟果来烹饪鸭子很好吃,于是就花两元钱买了一个,把罂粟外壳煮了吃,出于好奇把罂粟种子留下撒在了自己田里,没想到存活下来长成一大片。期间,他人劝告其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其仍未引起重视并继续种植,直至开花结果。在信丰县公安局正平派出所和禁毒大队民警监督下,兰某某将种植的罂粟当场全部铲除,现场统计有796株开花结果。
杨某某在自家门后菜园种植罂粟20平方771株。被问及为何种植罂粟时,杨某某答到“我听人说罂粟的种植物结出来的果实,泡酒可以治疗腰痛、泡茶喝可以治疗拉肚子,还听说......”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二人均被判处管制1年,罚金5千元。
我国对罂粟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种植。为从源头杜绝毒品原植物生长种植,努力实现“零种植”工作目标,连日来,信丰警方联合禁毒社工,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开展禁种宣传,大力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深厚氛围。(信丰县公安局 魏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