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停放在外且长期无人驾驶的车辆,一男子动起了歪心思,自称“车主”要处理报废车辆进而牟利。今年4月,湖南省双峰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王先生发现,自己两个月前停放在马路边的车不见了,遂报警。据王先生回忆,两个月前他去贵州办事,把车停放在马路边,一直未动,没想到回来之后车不见了,车内还有他的各类证件。民警调出监控视频看到,2021年12月11日,一辆黄色拖车将王先生的车拖走。民警找到了拖车的吴某。吴某称,该车是车主联系他拖走卖掉的。然而,王先生根本没有联系吴某卖车,那么,吴某所说的车主究竟是谁呢?
随后,民警根据吴某提供的车主微信及身份证照片等相关信息,很快将李某抓获归案。李某交代,他曾经有二手车交易的工作经历,因手头拮据,长期停放在路边的“僵尸车”就成了他的盗窃目标。
2021年12月,李某到某物流园购买木板,在园内发现了一辆比较旧的白色小货车,李某便将车牌号和位置记了下来。当晚,李某联系到回收报废车的朱某,并对其谎称该货车是报废车辆,便宜出售。朱某提出要查看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资料,但都被李某编造的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最终,李某以7100余元将该货车出售给了朱某。
尝到甜头的李某欲罢不能,为了防止东窗事发,李某每次都通过微信和收车人联系。为了打消收车人的顾虑,李某会将自己的身份证拍照发给对方,并且要求对方只能在深夜或凌晨将车拖走,他甚至还亲自前往拖车现场并在被盗车辆前拍照证明自己是车主。2021年12月2日至12日,李某接连盗窃他人机动车5辆,并出售给回收公司,所盗车辆价值共计12万余元。这些车辆被回收公司拖走后大多被卖给废品回收站拆解回收。
双峰县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