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法院于立案当日成功调解结案8起农民工欠薪案件,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4月,张某从他处承包了冷水镇某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张某请本案陈某等八位原告为其提供劳务。施工结束后,张某至今未向陈某等8人支付劳务报酬,陈某等8人多次催要,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2022年3月初,陈某等人前来当地法庭咨询,法庭了解情况后,及时对接司法所为陈某等人准备了诉讼材料。3月9日,法庭正式立案,并于当日将张某通知到法庭。张某表示,因发包人未向其支付工程款,现经济困难无力向陈某等人支付劳务报酬。办案法官向张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可另案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陈某等人劳务报酬应及时支付。经调解,张某与陈某等8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9月支付全部劳务报酬,8起农民工欠薪案一日内顺利调解结案。
合法的劳务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无故拖欠劳务报酬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也是侵犯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广大劳动者在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依法提起诉讼,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