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棕溪法庭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立案的张某,据他陈述,2021年11月赵某与张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张某为赵某建房提供劳务。完工后,张某多次向赵某索要劳务费,但赵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诿,双方矛盾加剧,甚至还发生过肢体冲突。
棕溪法庭干警了解后发现,张某与赵某之间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任何结算凭证,简单诉讼会有风险。为了彻底解决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在立案前与赵某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引导调解解决。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干警随即联系辖区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等部门,于次日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针对各方诉求,实地查看房屋建设情况,走访了解案情,从双方争议焦点入手,通过释法明理、案例指导等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赵某再行支付张某10000元整,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张某表示,来法院之前他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还不用交诉讼费,诉前调解真是好!(喻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