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是什么后果?
——判刑!
——还要还钱!
这么严重?
不信?那我们来看看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刘某某的故事。
2018年7月,被执行人刘某某承揽白河某火锅店装修工程,雇佣马某等人为其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刘某未按约定向马某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9万余元,马某某等人多次向刘某某讨要工资,刘某某不但没有支付工资,还更换联系方式,并藏匿躲避到四川老家。马某某等人讨要工资无果,一边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边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刘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白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月22日,马某某等人向白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刘某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刘某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刚刚刑满释放,履行能力有限,希望延期履行。从刘某的言谈中,看出刘某并非无可救药的“老赖”,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点,向其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刘某某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支付欠款。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也向马某某等人说明了刘某某的近况,马某某等人表示理解,愿意放弃部分欠款,一周后刘某某如约将案款转至法院账户。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这起拖欠工资四年的系列案件,最终在9日内顺利执结。
“恶意欠薪不可为,身陷囹圄方知悔”。
白河法院也将一如既往保持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畅通,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绝不手软,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黄振霞 谢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