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开裂、破损,个别路段坑洼不平、行车颠簸。”不久前,江西省南昌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某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时,多名群众反映该单位承接的两段村级公路竣工验收仅两年就出现较严重的质量问题。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巡察组工作人员来到两段村级公路现场,发现公路路面存在不少损坏,不符合公路使用期内的质量标准。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找来这两段村级公路的工程报批、审核、验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规划、设计、用料、实施等情况。查阅资料发现,两段公路的工程资料不全、审批程序也不够规范,特别是施工现场资料严重缺失,难以有效证实工程实际用工用料情况。
路面破损,现场资料不全,这其中是否藏有猫腻呢?为此,巡察组商议决定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前往现场核验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问题。
巡察人员会同技术专家采取逐段测、逐坡量、逐桥算的办法,并对路面质量作抽样检验,最终发现该路段沙石、泥土等用量与工程实际数量存在偏差,与竣工验收的数据出入较大,路基的高度比设计规划也少了一截。发现问题后,巡察人员找到当时的土方、沙石工程的供货商询问情况。
在综合测量数据、检测分析结果面前,当地土方、沙石供应商承认合同签订为8万立方米工程量,但实际只使用6万立方米左右。巡察组查阅相关账目资料也显示,供应商总共向施工方提供6万立方米的路基材料。随后,巡察人员找到公路项目施工方代表曹某。
“据我们现场测算和检验,两段公路的沙石、泥土等用料不足,导致公路表面出现裂缝、破损等问题。”巡察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说道。
面对证据,曹某不得不如实交代问题。原来,由于受季节影响,当地河沙、泥土供不应求,加上工程监理责任心不强,对现场施工把关不严,现场监督有名无实,施工方为了赶工程、节约成本,乘机钻空子,先后虚假签订沙石、土方工程2.6万立方米,套取工程款131.625万元。
随后,巡察组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南昌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最终,工程项目业主方代表李某、工程现场监理余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项目施工方总工程师曹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项目经理杜某、谌某受到诫勉谈话,工程业主单位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被追责问责。目前,被套取的131.625万元工程款已退还,工程施工方也对两段村级公路进行了专项检查和修缮。(罗慈明 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