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马甲”频繁翻新终逃不过警方“火眼金睛”

丁国锋 王 彪 张鸣阳    2022-02-16 10:00:23    法治日报

传销犯罪披上“虚拟货币”“金融投资人”“消费返利”等外衣,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不断增强。

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整合数据资源,坚持合成作战,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犯罪行为,3年来先后侦破以区块链技术为幌子、以游戏项目为载体、以数字货币为媒介实施的网络传销案49起,抓获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419人,涉案总金额达70亿余元,有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披上外衣由实转虚

“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升级版,其隐蔽性强、发展速度快,已经成为当前传销犯罪的主流形式。”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陈震介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犯罪形式从线下转到线上,由实体转向虚拟,呈现出犯罪手法智能化、骨干成员幕后化、涉案资金隐蔽化、传销活动虚拟化的特点。

“当前网络传销犯罪科技含量很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我们都不能说外行话,不然他们不会如实交代。”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忠亮说,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通过不断开发升级网络软件吸引投资、发展下线,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在某网络传销案件侦办中,犯罪嫌疑人雇佣计算机信息技术公司开发传销软件,对一些专业性问题,软件开发技术员还要向嫌疑人请教。

“只需要申请一个虚拟账户,涉案资金很难关联。”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斌说,犯罪嫌疑人利用比特币、以太坊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其隐蔽性、高效率、低成本、全球化、难溯源的技术优势,隐蔽涉案资金。2021年,徐州市公安局在侦办某特大网络传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拟货币匿名交易的特点收付涉案赃款,增加了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追查资金、追缴赃款的难度。

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骨干成员从台前转到幕后,同时经营着多个传销组织网络,有的核心骨干成员隐匿在境外,通过不断在国内培育代理人或“替身”的方式达到远程遥控的目的。当一个传销组织网络被打掉后,领导者立即变换新的传销方式,培育新的代理人对未被摧毁的网络进行重启或整合,迅速发展壮大犯罪网络。

传销活动逐渐虚拟化成为网络传销主要特点。犯罪嫌疑人利用“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元宇宙、互联网金融创新、加盟代理商、投资理财、积分返利”等社会热门概念为自己披上一层光鲜的外衣,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开展网络传销犯罪活动。据统计,徐州市公安局2021年侦办的网络传销案件中,仅以“炒币”为噱头的传销案件就占比高达80%。

斗智斗勇联动作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零容忍”。徐州市公安局坚持大数据制导、多警种合成作战,对发现的可疑线索逐条进行研判比对,通过分析传销网站、宣传资料、社交平台,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梳理,搜集涉案信息,最终揪出隐于幕后的核心骨干人员。

2021年7月,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噱头,自创虚拟币交易平台,采用“拉人头”、收门槛费的形式在网上层层发展会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为了混淆层级关系,逃避法律制裁,马某在平台开设了近百个个人“马甲”。

“这就需要网安、技侦等部门对数据进行比对研判,提供技术支持。”陈震介绍,徐州市公安局抽调经侦、网安、技侦支队等多部门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线索研判,利用大数据优势开展合成侦查。经查,2017年至2021年,该平台共记录注册账号16万余个,最大层级500余层,涉及全国20个省、直辖市,涉案总价值15亿余元。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除了用好大数据分析研判,在技术上压制犯罪嫌疑人,在具体案件办理中,我们还要时刻保持警惕。”陈震说,一次他们发现网络传销主要犯罪嫌疑人为组织年会,给自己和会员集中购买了机票,然而办案民警并未发现该嫌疑人购买机票的记录,这可让抓捕小组犯了难。

“犯罪嫌疑人狡猾而又贪婪,我们根据犯罪嫌疑人个人特点,最终发现其为了省下机票钱,用给会员购买机票的积分兑换了个人机票。”陈震感慨,类似与嫌疑人斗智斗勇的故事还有很多。

2020年5月,徐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某网络平台打着股票交易理财的噱头,引诱加入者投资并发展他人参加,会员众多。为了进一步查清案情,办案民警自己拿出几千元在该平台投资,跟着嫌疑人玩起了“炒股”。不出所料,几个月下来,办案民警的投资打了水漂,而该网络传销的组织架构却被摸得一清二楚。据了解,该案参与人员40余万人,涉及江苏、广东、福建、四川、贵州、湖北、河北等大部分省。经深入挖掘和连续奋战,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7名。

群防群控源头打击

“传销活动参与人投入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实际办案当中对传销参与人员进行取证时,很多人不愿配合,对传销项目继续发展挽回投资损失仍抱有幻想,甚至想着把‘雷’传给下家以避免自身损失。”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双宝说,遏制网络传销必须依靠群众,做好群防群控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

徐州市公安局将每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季作为有效防范网络传销犯罪的重要途径,采取案件剖析、民警讲解、专家释疑、受害人讲述以及嫌疑人供述等方式,多角度揭露网络传销犯罪手法,生动介绍防范识别知识,为打击传销犯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外,徐州市公安局牵头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网上整治“梳网清格”行动,充分利用“梳”和“清”两种手段,对“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利用互联网形式的传销进行拉网式排查,将“连锁经营”“直销经营”“虚拟货币”“××区块链、××原始股、××物联网”等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全面掌握传销活动线索,实现“打源头、遏苗头”,最大限度地挤压网络传销活动空间,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犯罪的“土壤”。

“参与传销人员可能面临的不只是财产损失,如发展三层级以上人员参与传销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涉传销资金不受法律保护。”陈震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时刻牢记保持“三不碰”:凡是交加盟费、入门费的不碰(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拉人头”的不碰(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按人头抽成的不碰(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盲盒热”滋生乱象 过度营销须整治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巧手“织”赛道 换季更“如意”

巧手“织”赛道 换季更“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