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因有自首与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陈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8月的一天,林先生将车停放在自家楼下。次日凌晨他发现车的天窗被砸碎,车内全是碎玻璃,引擎盖上也布满了令人作呕的溅射物,包括洋葱、辣椒、辣椒油等等。林先生立刻报警。
林先生自称未与人结怨,且从外部观察时,发现四楼的空调外机上有与车引擎盖上类似的液体痕迹,因此怀疑是四楼或以上的住户随手抛下的生活垃圾所致。这栋居民楼就在农贸市场的进出口处,往来人员密集,这样随手抛垃圾的行为极易砸伤路人,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警方随即逐户展开排查。
该楼401室租住的是农贸市场的几名保安。警方上门时,只有保安队的何队长在房内,警方了解清楚情况后便离开。后何队长突然想起保安陈某头天晚上吃的外卖好像就是加有洋葱和辣椒油的凉拌面。于是,等陈某下班回来,何队长立刻向他核实,并劝说他如果确实是他扔的,最好尽快到派出所自首。在何队长的陪同下,陈某来到派出所自首。据陈某交代,那天他上完一天班感觉特别疲惫,不想下楼扔垃圾,就直接将垃圾抛出了窗外,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随手一抛居然造成了他人车辆损坏。 (蒋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