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特种车辆也不能带病上路

2022-02-14 09:16:22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珍珍)“对辖区内投用的道路清扫车等特种车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对于没有登记的车辆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日前,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召开特种车辆合规作业座谈会,就特种作业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2家单位送达了检察建议。

2021年12月,广平县检察院在审查杨某交通肇事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的道路清扫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驾驶人驾驶证准驾不符,驾驶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此,该院干警深入各执法部门了解情况,到7个乡镇实地查看和核对工作台账,对道路清扫车、垃圾清运车、路面洒水车等特种作业车辆进行了统计,发现在特种作业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上,各单位均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部分驾驶人员驾驶证准驾不符、车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特种作业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落实车辆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车队驾驶人员管理机制,加强对车队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技术检验监督。相关部门当场表示将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警惕!别再掉进虚拟货币的陷阱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