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偷越国境实施电信诈骗 国外疫情严重回国投案

刘怡廷 吴露露 胡惠畅    2022-02-08 10:29:52    检察日报

2021年12月22日,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某。1月19日,该案移送京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办理中。

2020年初,为了获得高薪,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聂某(在逃)的安排和指挥下,通过“蛇头”偷渡到缅甸,在当地一家公司从事“杀猪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刘某等诈骗人员伪装成“高富帅”,在交友平台与人聊天,了解对方的兴趣爱好、家庭背景,讲述自己的工作及感情经历,在获取对方信任后迅速与对方确立恋爱关系,然后引诱对方在App上投资。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刘某成为该公司的小组代理。刘某与梁某(前期已被逮捕)以到国外轻松赚取高薪为由,拉拢并组织田某等人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三人相互配合,田某作为小组长,协助代管各项工作,包括处罚等。刘某、梁某作为代理,负责管理小组的日常记账、教授诈骗技术等,并按照一定比例提成组员的诈骗金额。

2020年6月,为进一步扩大团队规模,提高诈骗业绩,刘某与梁某、田某商量后决定由梁、田二人偷渡回国,“忽悠”更多人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在刘某的帮助下,梁某、田某以同样的套路带领多人偷渡到缅甸。由于国外疫情形势严峻,2020年9月,梁某、田某偷渡回国。2021年8月,刘某到云南省勐海县打洛镇打洛口岸向边境检查站投案自首并返回中国境内。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花钱刷好评,付费删差评……“明码标价”的消费点评谁敢信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