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求职应聘,借机混进员工宿舍,再趁人熟睡之际盗取室友财物。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2021年5月29日晚上10点多,李某带着一名年轻人拉着行李,找到临平区邱山大街一家尚在营业的夜宵店,希望应聘一份提供住宿的工作。老板要求出示身份证,二人说证件放在亲戚家了,恳求老板先收留他们,表示过两天就把身份证拿来,老板同意他们先入职干活。凌晨2点左右,店铺打烊,店员张峡(化名)将二人带到员工宿舍后就离开了。
5月30日中午,张峡收到一连串的短信提醒,显示其名下的信用卡产生多笔消费扣款。张峡立马赶回宿舍,却怎么都找不到这张信用卡,新来的两名男子也消失了。张峡感到情况不对,立即报了警。
张峡的信用卡就是“新员工”李某等二人偷的。当天晚上,两人进入员工宿舍后,趁他人熟睡之际,偷偷翻找值钱的东西,最后在张峡的双肩包里找到一张信用卡。凭着用卡经验,李某推测该卡很可能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即单笔消费1000元以下无需输入密码。
李某拿着信用卡先后到两家手机店“试水”,发现刷卡时果然不需要输入密码。李某分5笔支付,每笔支付数百元,共从卡上支出了3450元,其中1000元系刷POS机套取现金,2450元系刷卡购买手机。得手之后,李某等二人快速逃离了临平。
2021年6月14日,李某被抓获归案。经查,李某此前在陕西、重庆等地多次采取上述方式作案,假意应聘后在员工宿舍盗取他人现金、手机等财物。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李某之所以能用相似的手法多次作案,是因为他们专挑验证身份不严格、提供住宿的店铺假意求职,如果店铺要求看身份证,就谎称身份证不在身边,承诺晚一两天回去取,或者用提前准备好的假身份证复印件蒙混过关。如果店铺执意要看身份证,他们就另寻别家碰运气。应聘时,他们还专门带着行李,作为扮演求职者的道具。
临平区检察院认为,李某伙同他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予以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