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近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仅用一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一起跨省服务合同纠纷。低成本、高效率一次性解决纠纷,为优化辖区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钱我已经收到。” “特别感谢阎良法院,在西安疫情期间能这么迅速地帮我们双方协调。”原告公司在收到被告公司履行案款后,激动地向承办法官道谢。
原告系上海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广告投放相关业务。被告公司系阎良区本地企业,因业务需要与原告签订合同,由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在安居客进行媒体广告发布等事宜。后原告依约投放了相关广告,且得到被告公司认可。原告向被告出具发票后,多次催要被告均未付款。同时双方约定就上述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阎良区人民法院管辖。为此,原告于近日通过网上立案向阎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服务费5万余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阎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在与原告通话中了解到原告有调解意愿,便立即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被告公司称其承认欠款事实,并非拒不付款,而是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请求法院主调解,帮助其渡过难关,并提出初步调解方案。承办法官及时将被告困境及调解方案向原告反馈,原告表示理解被告公司的处境,但该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不能接受分期偿还。
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促进双方企业可持续经营,该案法官助理积极通过电话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方面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双方长期以来合作的信任基础等,引导当事人相互理解、共克时艰;另一方面从原告自身资金周转和换位思考的角度,争取被告在初步调解方案的基础上缩短给付期限。立案当日,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次性清偿协议,且被告于次日已将欠款向原告清偿完毕。
疫情防控期间,阎良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审判,活用办案模式、善用调解方法,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孙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