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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贩卖香烟 非法经营被诉

2022-01-20 10:34:03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石玉芳)发现本地商店的香烟供不应求,就开始跨省非法收购香烟进行倒卖。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广东罗定人陈某偶然间听到姑姑说起自家商店的烟总是不够卖,特别是一些价格低的烟一直紧缺。因没有工作,陈某于是盘算着到外地去购买在罗定销量比较好的烟回来卖,进而从中赚取差价。

2020年4月,陈某开车来到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发现一家卖烟的百货店,就跟店老板说需要收购大批量价格在20元钱以下的香烟,等累积到一定量就联系她来收。就这样,陈某与这家百货店老板建立了联系,长期到该店大批量收购香烟。2021年8月,陈某又开车来到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在一家日用百货店购买了多种品牌的香烟共100余条,同时跟店老板说自己平时大量收购香烟,让店老板多囤点货,店老板欣然同意。

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陈某每隔一两周就从广东罗定开车来广西贵港,到上述两家百货店收购香烟。如果从这两家店购进的香烟数量不够,陈某还到各乡镇或贵港城区的便利店里零散购买一些,然后将收购的香烟全部运回罗定贩卖。

2021年8月,贵港市公安机关联合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在港北区庆丰镇某村公路查获正在收购香烟的陈某,当场从其车内查获香烟800余条。经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对上述香烟进行核价,总价值达5.9万余元。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跨省收购香烟并进行倒卖,侵犯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且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涉嫌非法经营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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