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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闲置医保卡,刷卡买药后倒卖赚差价

套现“一条龙”=盗窃“一条龙”

张敏    2022-01-20 10:29:34    检察日报

医疗保险是一项减轻居民医疗负担的社会福利政策,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企业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后闲置积压的医保卡,把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当作生财之道。短短半年内,李某等7人合谋盗刷1200余张闲置医保卡,倒卖大量药物赚取差价,涉及医保结算资金17.7万余元。近日,经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等7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6000元至2000元不等。

社保卡在身边却收到了刷卡买药记录

上海市的新版社保卡具备医保卡功能。2020年9月底,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连续接到几起报案称,新办的社保卡明明一直在身边,还没开通就频繁收到刷卡买药记录。

这些报案线索立即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通过大数据侦查分析,办案人员发现几名报案人的医保账户均在市区某大药房有过数次刷卡记录,而且每次都是同一伙人作案,初步怀疑是盗刷套现医保卡类犯罪。随后,办案人员循线追查,一个“收卡-买药-卖药”的医保套现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劳务公司的闲置医保卡被盯上了

2020年6月,刘某在和老乡王某聚餐时,听闻有人专门收购闲置的医保卡。如果里面有余额,就可以用来购买药品,再倒卖出去,赚取差价。

刘某立刻想到,自己公司财务任某手里有大量闲置的医保卡。同乡王某得知后,当即表示自己认识专门收医保卡的“卡头”,让刘某赶紧把这些卡弄到手,两人有钱一起赚。

当晚,刘某就给任某打了电话,得知意图后,任某爽快答应。当月底,任某就将700余张无人认领的医保卡交给刘某,再通过王某交到“卡头”手里。

不久,“卡头”反馈,其中三分之一的卡已失效,剩下三分之二的卡里合计有数万元余额。大约一周后,王某告诉刘某可用的卡都销售出去了,并通过微信转给他6000元钱。随即,刘某又转了4000元钱给任某。赚到“第一桶金”后,任某又通过自己的“路子”给刘某拿来了另外两家公司的几百张闲置医保卡。

据悉,上述三家公司均为劳务中介公司,定期为用工企业招募劳务工,并统筹办理包括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即医保卡)在内的社会保险事项。医保卡办下来后,公司会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大家取卡。然而,很多员工疏于关注相关信息,且此类公司人员流动性大,很多员工离职后,便把办过医保卡的事情忘记了。所以,大量无人认领的医保卡闲置积压在了公司财务处。

按照现行规定,上海已将医保卡和社保卡两卡并轨,两者就医功能相同,也就是说现在办理的社保卡自带医保卡功能,使用社保卡就医后,原先的医保卡才会自动停用。然而,也有不少人和几名报案人情况相似,离职后,虽然新的社保卡下来了,但一直未开通,导致原来的医保卡还可以使用,余额还能刷卡买药。

套现“一条龙”均构成盗窃

从刘某处拿到医保卡后,王某直接联系了“卡头”李某。当天,李某带他来到了一个大药房,逐张查询卡内余额,之后便以三成的价格买走了这些医保卡。除去给刘某的分成,王某也从中赚了1万余元。

随后,“卡头”李某便雇用了梁某、周某等人到市区内的五六家药店刷卡买药,之后又联系了熟识的药贩子(另案处理)分批次低价卖出。

正常情况下,医保卡只能由本人在定点医院看病或在定点药店买药时才能使用,然而考虑到行动不便的老人需要子女帮忙买药等特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实名登记的个人每人每天可刷2张医保卡买药。为此,李某事先打点好几家药房的关系,雇人到定点药房刷卡买药。

每次买药时,梁某、周某只要象征性地出示证件,药剂师就按照他们事先列好的药单把药配齐。而他们光顾较多的正是警方最初追踪到的那家大药房。为了笼络该药房的药剂师于某,已婚的李某还跟对方“谈起了恋爱”。疏通了这层关系,李某的医保卡盗刷套现业务也进展得越来越顺利。就在此时,侦查已久的警方找上门来。

2020年底至2021年3月,警方陆续抓获上述犯罪嫌疑人,并查获涉案医保卡1200余张以及价值2万元尚未倒卖的药品。

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被盗刷的资金均为被害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应认定为持卡人的个人财产。刘某、王某利用企业招工管理上的漏洞以及任某的工作便利,将医保卡低价卖给李某。李某雇用梁某、周某等人冒充持卡人,利用药店人员疏于职守的漏洞盗刷医保卡上的资金。而明知李某非法收购来路不正的他人医保卡盗刷购药,于某仍为其查询余额、刷卡配药。故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共同犯罪,均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

2021年5月,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王某、李某等7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7名被告人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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