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法院迅速调解了10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费某等10人在陈某的河南工程队干活,工程结束后,陈某尚欠费某等10人工资共计61045元,并向其分别出具了欠条,后费某等人多次向陈某索要工资,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费某等人无奈之下起诉至白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春节临近,农民工急着结清劳务费回家过年,为了能使费某等人尽快拿到工资,白河法院秉承优先办理,快立快审原则,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陈某沟通了解情况。陈某称因疫情影响,未能前往河南向公司结清工程款,现无力支付尚欠劳务工资。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矛盾不大,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就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陈某宣讲相关法律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为费某等人分析利弊,缓和激动情绪,回归协商平台。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费某等人及被告陈某均同意陈某于农历腊月廿六日前支付其劳务费。拿着手中的调解协议,费某等10名农民工心里终于踏实了。
【法官提醒】
劳动者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是我国劳动者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一种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在择业时应选择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在务工过程中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