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原写作“民惟邦本”,出自《尚书·五子之歌》。书中记载,禹的孙子、启的儿子太康,身居帝位却不务朝政,放纵情欲没有节制,百姓对他非常怨恨,但他却不知反省。有一次他到洛水之南打猎,打了百余天都不回都城,国民怨声载道。有穷国的国王(即后羿)把太康拦在了黄河岸边,不让他回国。太康的五个弟弟埋怨太康不理朝政而陷入困境,分别作了一首诗来劝诫太康。其中第一个弟弟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予临兆民,廪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弗敬?意思是,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牢固了,国家才能够安宁。我看天下的愚夫愚妇,都能够战胜我。对于民怨,岂能只在乎已经显露的?应该在尚未显露时就有所谋划。我治理亿万民众,心情就像用腐朽的绳索驾驶六匹马拉的马车,怎么能够不谨慎恭敬呢?
《尚书》中的这种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贯穿于整个中国历史。早在《周易》之中,就已经出现了与此一致的思想。《易·剥》:“《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山本是高起于地面,却由于下不厚而颓下,附着于地,这是圮剥之象。圮剥必然是从根基开始,下剥则上危。为政者通过圮剥之象反思施政,那么在治理时就应当“厚下”,厚恩加于百姓,以求得“安宅”。山附于地就是孟子所谓的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就是《论语》中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民是社会的基石,以民为本则民足,民足则社会的基石就稳固,社会的发展才有了保证。
历史的发展验证了“民为邦本”历史规律。例如,《群书治要·魏志下》记载:夏商周历经数十世才衰败,而秦朝两世就衰亡了,原因在于夏商周三代的君主,能够和天下的人民同甘共苦。而秦始皇压迫百姓,所以一旦倾覆、遇到危难,也没有人去拯救他。由此可见:“夫与人共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这说明,在位者、执政者对待人民、百姓的态度与其基业的兴衰成败具有密切关系。正如《群书治要·春秋左氏传》中所总结:“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经济上富民,政治上重民,文化上教民。
关于经济上富民,孔子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以及“庶之”“富之”“教之”的经济发展“三步曲”论述说明,孔子从不否认人们对物质财富的正当追求,并认为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水平是实施良好有效的道德教化的基础。孟子也说:“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管子也明确提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所以治国首先应该从经济上富民。
关于从政治上重民,在《群书治要·六韬》中记载: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对待百姓就像父母慈爱自己的儿女、兄长友爱自己的弟弟一样,“见之饥寒,则为之哀;见之劳苦,则为之悲”。在位者从政治上重民主要表现在必须重视倾听人民的呼声,使下情上达。《群书治要·潜夫论》中讲:“治国之道,劝之使谏,宣之使言,然后君明察,而治情通矣。”为此,古圣先王设立了各种制度,以便听取人民的谏言,了解自己的施政得失。《群书治要·汉书五》记载:古代圣王采取的制度,是史官在前记载君主的过失,乐工诵读规劝的谏言,平民百姓在道路上可以批评时事,商旅之人在市场上可以随意议论朝政,这样国君方能听到他的过失,见义则从,加以修正。《群书治要·后汉书三》中亦记载杨震之语:古代圣哲明王所以能明察事理、修政安民的原因,就在于广泛听取普通百姓的意见、全面细致地体察民情。使民情上达,民心安定。这样广开言路,才能洞察隐忧,做到兼听则明,不被蒙蔽。
关于文化上教民,《群书治要·管子》中曾言:“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道,莫如教之。”关于教育的目的和核心,《礼记·学记》中言,“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即使人善良的方面不断增长,而使人的过失得以挽救。因此,一个好的领导者应同时具备“君”“亲”“师”三个职能。这意味着在位者不仅仅要管理率领民众,还要像父母关爱儿女般关爱民众。除此之外,还要教导民众做人的道理。这些才是真正的利人之道。
《群书治要·晏子》中记载,齐景公曾问晏子:“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回答说:首先要明确教义和政令,并且自己率先履行;对待人民不用苛政,而以刑罚来防止犯罪;要求臣民做到的,君王必须先做到;禁止百姓去做的,自己一定不能违反,这样,人们才会服从其教诲。所以,教民要求领导者和教育者首先接受教育。古代四书五经等经典都是针对领导者的教诲。正如《礼记·乐记》中所言:“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如果为官者认为需要教化的是百姓,自己却不能身体力行,结果势必会导致“言教者讼”,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刘余莉 申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