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山河增绿,退耕还林工程发挥显著生态效益。12月20日从省林业局获悉,湖北省退耕还林工程2021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1127.27亿元,是国家累计投入209.24亿元的5.39倍。全省人均每年享受退耕还林带来的生态红利1933元。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着眼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国家生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率先开展退耕还林试点;2002年,退耕还林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全国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湖北省退耕还林自2000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20多年来,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工作进展顺利。据介绍,我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775.46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650.6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086.33万亩,封山育林38.50万亩。全省两轮退耕还林累计获得中央投入209.2亿元,直接惠及95个县市区。
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巨大生态效益。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至2021年期间,湖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实现生态效益总价值量9521亿余元,其中涵养水源效益4646.8亿元,固碳释氧效益3443.2亿元,林木累积营养元素效益量391.1亿元,净化大气效益量54.8亿元,保育土壤效益量898.3亿元。
各地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为契机,不断打造区域优势产品,培育林下经济、中药材、干鲜果品、森林旅游等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农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通过退耕还林,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促进二三产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