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2022年版)》,纳入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名录将从2023年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名录将行业类别按照大类、中类、小类三类进行细化,涉及畜牧业、纺织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53个行业大类。
纳入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要求,将相关备案材料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厅负责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未纳入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鼓励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田程晨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