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明确进一步深化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在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方法推广应用和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作用、智囊作用和纽带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首席质量官是企业对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首席质量官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岗位规范,规范了对首席质量官的教育培训和聘用行为,提出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激励引导、扩大宣传影响的保障措施。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完善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有利于培育先进的企业质量文化,增强核心竞争力。
《意见》提出,通过全区市场监管、工信、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的共同发力,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区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50%以上。到2025年年底,力争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