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提出增设研学营地申报项目,增加劳动教育、海洋教育和黄河文化教育3个申报板块。
《管理办法》增设研学营地申报项目。相比较研学基地,对研学营地在基本条件、承载能力、示范水平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比如,正式运行3年以上,近3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1万人次,原则上能够同时容纳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参加活动即可申报基地。而申报营地则要求营地周边有若干研学基地或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正式运行3年以上,近3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3万人次;至少已开发5条以上研学线路,形成以营地为枢纽、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能够至少同时接待10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能为中小学生集体研学开辟“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还扩大了申报领域。在原有5大板块基础上,增加劳动教育、海洋教育和黄河文化教育3个板块。
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受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等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向教育部推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候选单位,优先从省级基地、营地中推荐。(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