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会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此次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将达到每人每月9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90元,与2016年相比分别提高90%、43%和125%。
近年来,云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补贴政策更加完善。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原则,云南省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同时补贴申请更加方便,实施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主动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新纳入低保、新办残疾证的残疾人,均会收到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醒短信,残疾人线下可在全国任意地乡镇(街道)递交补贴申请,线上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实现快捷申请、应补尽补。此外,补贴审批更加高效,审批方式从纸质签章调整为电子签章,公示方式从事前公示调整为长期公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补贴资金发放更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被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精准发放,补贴资金统一打入社保卡,补贴发放信息通过短信实时推送,使补贴对象持“明白卡”、领“明白钱”。
截至2022年11月,全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52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6万人。自2016年以来,全省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亿元。(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