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执法水平高低不仅关乎经济社会秩序稳定,还事关党和政府的权威与公信力。11月2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自今年全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全力推动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现已对省直25家行政执法部门和14个市对应部门开展了两轮调研指导,专项考核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升。
考核工作启动以来,省直各厅(局)党委(党组)高度重视,省财政厅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省14个市的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省公安厅各行政执法部门排查整改本战线行政执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省林草局建立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三级联络网,实现对全系统行政执法考核全覆盖;省应急厅对应急系统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战斗力。
考核工作开展以来,省司法厅统一组织,重点对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在省、市、县(区)自查,交叉互评的基础上,再由各省厅组成专项自查评查组进行抽查,现已评查行政执法案件46万卷。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省司法厅向各被考核单位分别反馈了具体问题清单,并分门别类推出具体整改建议,对账销户,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紧问题整改。自年初以来,已对25家省直行政执法部门150余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同时,省司法厅以第一轮检查指导情况为基础,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切实推动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