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工作要求,内蒙古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并取得积极成效。截至11月17日,全区已缴回沉淀资金62.4亿元,应缴回沉淀资金为64.4亿元,剔除未结案涉及款项,资金缴回率达99%。
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自治区财政厅同自治区审计厅、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分工协作、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坚持全面性、确保全覆盖。沉淀资金大起底范围纵向延伸到盟市、旗县等各级,横向延伸到各级预算部门单位及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起底资金不仅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自有资金、往来款项和其他应缴资金;注重精准性、确保高效率。沉淀资金大起底由人民银行协同商业银行提供各部门单位账户情况,预算单位对号入座进行自查,审计部门牵头对自查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预算单位同步缴回沉淀资金,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留用资金进行分析研判并下达处置意见,形成工作闭环;突出靶向性、重在解难题。沉淀资金大起底始终坚持“零钱变整钱、整钱办实事”的原则,将清理盘活的资金统筹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以回应社会关切,改善营商环境。
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经过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一批长期沉淀资金得以盘活利用,一些久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紧抓资金缴回,在“快”字上下功夫。明确时限,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各级各部门联动发力,成效明显。截至11月17日,全区11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资金缴回率达100%。
紧盯账户清理,在“细”字上做文章。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两条线开展单位资金和银行账户清查,疫情期间各地通过线上办公高效推进数据核实和资金缴回、账户撤销等工作。截至11月17日,全区应撤销银行账户2551个,已撤销银行账户2349个,账户撤销率为92%,通辽市、锡盟等11个盟市已完成账户撤销。
紧扣统筹使用,在“实”字上见成效。明确缴回的沉淀资金统筹使用方向和报批程序,推动资金统筹使用尽快落地见效。截至11月17日,可统筹沉淀资金中,已安排使用31.6亿元,统筹使用率达86%。其中,5.8亿元用于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4亿元用于解决各地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历史遗留问题,22.2亿元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2.2亿元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定办理的事项。
其中,兴安盟、鄂尔多斯市等8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已提前完成任务,实现资金缴回率、账户撤销率、统筹使用率“三个100%”。
建立长效机制,在“严”字上抓管理。既管当下,又放眼长远,针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托资金一体化管理系统掌握预算单位账户资金沉淀规模,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等方面,持续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管理机制。(记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