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数字化监管,提高业务数据质量,保证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现有“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开发完成新版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并发布《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正式启用新平台。
记者了解到,新平台已于近日正式启用,试运行60天;旧平台同步停止受理业务,并于2022年11月25日起关闭。旧平台原有数据已全部迁移至新平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用户可通过网址http://221.13.83.27:8010/ 登录平台。建设单位、建设工程企业用户登录跳转至西藏政务系统法人身份认证后登录,法定代表人需进行身份和实人认证并授权后方可办理线上业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身份和实人认证登录后方可开展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企业(含区外入藏建设工程企业)可以不再重新填报基本信息,只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法人、从业人员身份和实人认证(人脸识别),逾期未完成将影响正常业务办理。区外入藏建设工程企业首次在我区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新平台将自动核实,不再人工查验,在藏委托人应为本企业人员,入藏时企业需依法为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