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关于落实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天津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工作。
《通知》围绕天津现行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流程和模式,明确了免税申报流程、退税的办理、信息共享和群团组织参照执行等相关内容。要求各级司法行政、财政、税务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总结推广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的先进经验,确保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落地。(记者 张清)
2022-11-01 14:08:06 天津日报
日前,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关于落实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天津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工作。
《通知》围绕天津现行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流程和模式,明确了免税申报流程、退税的办理、信息共享和群团组织参照执行等相关内容。要求各级司法行政、财政、税务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总结推广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的先进经验,确保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落地。(记者 张清)
相关热词搜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