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部署要求,市财政局近日拨付专项资金6010万元,支持天津市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据了解,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明确了补助范围和支持方向,对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等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主城区、乡镇、村的商贸中心、便民商店等商业网点布局。健全物流配送中心、快递物流站点、寄递服务等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服务下沉,进一步畅通城市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上行通道,辐射带动县域商业和消费整体提升。(记者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