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杰)为科研“松绑”,为创新“减负”,本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断走向深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本市财政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科研项目,将按照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要求,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科研人员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中流砥柱”。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本市放权赋能,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修订《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减科目、放权限、重激励、强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完善。比如,通过合并精简直接费用预算科目、扩大劳务费和设备费支出范围等举措,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和经费使用权。本轮改革以来累计支持科研课题553项、科技创新主体1030家,科研人员约1.15万名。
市财政局还出台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将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科技新星计划专项和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科技专项三类科研项目纳入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激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国家和外省市相比,北京市率先将“包干制”试点从项目支持经费扩展至机构支持经费,试点范围更广、政策力度更大。
以绩效为导向,公益科研院所评价指标也在不断优化。本市开展新一轮市属公益性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档核定改革与发展经费额度。在内容上,本轮绩效评价主要对过去三年市属公益院所制度与管理、行业定额管理与使用、综合实力三个方面展开评价。在范围上,本轮参评市属院所数量和领域进一步扩大,且首次将市社科院纳入公益院所评价范围。在指标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指标体系,如明确“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和范围,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指标权重等,进一步增强评价可操作性,体现了“放管服”改革要求。
全覆盖、多行业,更加科学全面的经费管理制度体系正在加速构建。针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对自主性、灵活性要求更高的特点,本市修订印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着力扩大高校与科研机构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围绕精简预算科目、扩大劳务费支出范围、明确间接费用使用方向、完善结余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本市修订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出更大力度的改革部署,推动农业科技领域新一轮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落地。
此外,为做好经费改革后的政策协同配套,市财政局还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不断完善信用管理、资金监管等配套政策体系,在“放管服”的同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