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杰)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推出《上海市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在市政府一揽子抗疫情促发展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缓解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政策鼓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在上述措施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增加扶持措施。
政策明确若干补贴政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作为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纳入各区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保障,由各区财政对养老机构(不含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全额保障;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由各区对养老机构(不含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落实预防性消毒专项行动要求和按照防疫要求配备防护服等方面的费用,适当给予补贴。
在稳岗补贴方面,对养老机构(按事业单位登记的除外)不裁员少裁员的,按照养老机构申请时上月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人数计算,给予每人600元一次性稳岗补贴,每户机构补贴上限300万元,鼓励养老机构稳岗留岗。
在缓缴社会保险费方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2022年4月以来累计一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2022年1月至5月发生累计亏损的养老机构,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