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云南将通过七项政策、九项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七项政策纾难解困
《方案》提出,通过深入开展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稳岗就业、减房租等降成本、拓展市场促消费、鼓励支持“双创”、融通协同发展七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方案》明确,要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并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要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万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要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以及国家和全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方案》明确,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面向全国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联合有关油企发放1亿元自驾游加油券。推动形成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省新增1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个省级众创空间、30个省级星创天地,不断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九项措施加强纾困扶持
《方案》明确,要通过加力资金支持、减税降费、房租减免、减轻社会保险负担、降低经营费用、金融支持、稳岗就业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优化政务服务九项服务措施,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扶持。
在资金支持方面,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州、市、县、区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
在减税降费方面,今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在金融支持方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省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
在稳岗就业支持方面,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照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在创新创业支持方面,通过开展优秀创业者评选、创新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分别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奖励10万元的方式,鼓励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