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正式发布,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32项。
根据计划,今年围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目标任务,自治区政府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5件,包括提请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制定、修订政府规章4件,包括修订医疗救助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并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规范政府立法工作程序。
据悉,为做好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去年9月,自治区司法厅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向全区各地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公众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68件,本着急需先立、立改废并重的原则,经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论证,最终遴选2022年度立法项目32项。除列入制定、修订环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外,今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立了乡村振兴条例等17个调研论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为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做好准备。
此外,还将持续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政府规章,今年将废止地方性法规1件、废止政府规章5件。(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