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2021年内蒙古外送电量达2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占全国跨省区外送电量的15%以上,连续17年领跑全国。
2021年,内蒙古坚决扛起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出台保障电力供应“30条”和加强能源稳定供应“20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电力增发增供。特别是在煤价大幅上涨、电厂发电成本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内蒙古坚决保外送、压自用,通过补签电煤中长期合同、上调蒙西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限、实行分时电价政策和实施有序用电等措施,全力保障了京津冀、东北等地区的电力供应,为打赢全国电力保供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区煤炭产量10.63亿吨,新投产电力装机855万千瓦,电力总装机达1.54亿千瓦,全年发电量达6000亿千瓦时。
作为国家重要的电力供应基地,自1993年第一条外送华北500千伏输电线路投运以来,内蒙古电力外送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电压等级不断提升,输电能力持续突破,目前已建成11条500千伏超高压、5条特高压输电通道,电力外送能力达700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送电范围覆盖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地区。此外,内蒙古还积极扩大清洁电力外送规模,新建外送煤电全部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装机占全部配套电源装机的比重达48%,2021年外送新能源电量500亿千瓦时,占外送电量的比重超过20%。(记者 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