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气象局应急办消息,中国气象局领导于1月27日8时30分签发命令,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预报与网络司、综合观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地球系统数值预报中心、气象探测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华风集团由原四级应急响应状态提升为三级。其他可能受影响的省级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022-01-27 12:25:42 气象局网站
来自中国气象局应急办消息,中国气象局领导于1月27日8时30分签发命令,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预报与网络司、综合观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地球系统数值预报中心、气象探测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华风集团由原四级应急响应状态提升为三级。其他可能受影响的省级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寄递管控工作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部署加强春节冬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