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人民网 王慧摄
1月20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开幕。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学军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2021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方式履职尽责,聚焦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提交提案843件。其中,大会提案828件,占98.2%;平时提案15件,占1.8%。从提案主体看,委员提案617件、党派提案173件、界别提案6件、团体提案39件、专委会提案8件。
截至2021年10月31日,立案交办的625件提案全部办结,办理答复共1450件次。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688件次,占47.5%,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B类(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650件次,占44.8%,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C类(受政策法规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和D类(留作参考)占7.7%。经过提办双方双向评议,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的占98%,基本满意占2%。
在提升提案工作质量方面,政协提案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政协常委会积极探索提案工作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更加有力。自治区政府领导批办督办9件重点提案,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成效。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关于内蒙古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建议在相关发展规划、法规政策和制度文件中得到体现,或直接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提案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自治区政协不断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认真总结梳理提案工作的内在规律,从育、提、立、办、督五个环节逐一改进优化。拓宽“育”的路径,制定重点提案培育办法,组织和引导各党派团体开展集体提案培育行动,举办委员知情明政吹风会和专题讲座,注重将调研报告、大会发言、专题协商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转化为政协提案;严控“立”的标准,妥善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立案质量明显提升;做实“办”的举措,制定提案质量评价办法,构建提案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提案办理更加规范有效;强化“督”的效果,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和督办工作规则,分别确定22件主席会议成员、27件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的重点提案,调研走访有关单位和地区186家,召开协商会、推进会42场次,印发《提案督办函》6件,通过重点提案重点办、重点提案重点督,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党史学习教育中,民生类提案被列入“自治区省级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筛选群众关心关注的31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督办,对35家承办单位和3个盟市采取台账式跟进管理,推动提案办理从“会场”搬到“现场”,问题解决从“纸上”落到“地上”,提案办理从“答复型”转向“落实型”,涉及的132个方面365条建议全部办结,促进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实际问题的解决。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召开全区政协系统提案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的思路做法,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委员履职提供高效热情服务,全年对接、协调委员和承办部门300多人次。完成建国以来2.3万多件馆藏提案原件和工作史料电子化。开展年度提案综合分析,加强提案工作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