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文旅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相关通知,省财政投入2000万元支持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根据规定,示范县(区)创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落实国家和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为建设城乡一体、便捷高效、效能显著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经前期各地申报、综合评定,陕西省确定西安市高陵区、富平县等10个县(区)为第一批创建单位。为支持创建工作开展,省财政厅按照引导撬动、以奖代补的原则,对每个创建县(区)前期给予200万元奖励。各地将按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资金统筹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以及公共文化社会化建设和服务保障等方面。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加强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记者 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