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交通标志12.8万块、交通标线1309万平方米……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情况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并对持续推进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提出要求。
针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存在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缺乏融合协调,多路径指引、复杂路网指引、间接指引与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等问题,2021年6月至11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排查评估和优化提升工作,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枢纽互通立交及出入口等复杂路段,提升交通标志标线与关联路网协调适应水平;积极推进《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线通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修订,健全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
各地结合实际,加强部门联动,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建议渠道。目前,阶段性实施工作基本完成。本次专项工作通过增设、更换、调整及拆除等方式,共优化提升交通标志12.8万块、交通标线1309万平方米。其中,高速公路交通标志5.95万块、交通标线775万平方米,普通公路交通标志6.85万块、交通标线534万平方米,提升了交通标志标线的完整度和路径指引的准确性,进一步增强了公路行业服务意识。根据现场调研以及各地工作总结情况,交通运输部对山西、吉林、江西、山东、湖南、广西、重庆、贵州等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表扬。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4起违规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案例,并要求各地压紧压实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设计文件审核,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中交通标志标线有关强制性要求,开展符合公路发展特点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新型设施的实用性、稳定性、可靠性,科学精准提升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