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委组织部、宝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宝鸡市公安局、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宝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激励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促进军地人才融合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公开招聘加分政策
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陕西省政府2012年第163号令),退役大学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实施面向普通全日制退役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
从2022年起,宝鸡市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均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开展定向招聘。
招聘对象。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春季入伍的当年毕业班生)从宝鸡市入伍或安置地在宝鸡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毕业生。
招聘数量。宝鸡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兵役机关提供的本县区年度退役大学毕业生数量的30%确定当年的招聘数量,明确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的岗位一般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招聘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得限定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
组织实施。定向招聘工作计划与事业单位其它岗位招聘计划合并上报。宝鸡市委组织部、宝鸡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区上报的招聘计划,综合编制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程序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直接安置。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役大学毕业生选择政策性安置的直接予以安置。
保家卫国,驰骋疆场,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宝鸡娃,当兵去!(胡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