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获悉,截至2021年12月底,内蒙古全面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林长制体系。29435名各级林长全部到岗上任,全力守护森林草原资源。
据了解,自治区总林长由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担任,副总林长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担任。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级林长分别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嘎查村级林长由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和嘎查村委员会主任担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厅等18个部门组成林长制成员单位,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草局。林长制的全面推行,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实现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唱“独角戏”到党政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
同时,内蒙古积极推动构建“林长+检察长”和“林长+警长”协同工作机制,针对林地草原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对破坏林草资源的打击力度,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下一步,内蒙古将深入开展各级林长督查巡查,组织开展好各级林长制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以嘎查村级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好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记者 霍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