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淄博在山东全省率先放开公寓落户限制

2022-01-06 12:59:42    大众日报

1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在全省率先放开公寓落户限制,允许公寓产权人及其近亲属登记落户。

“太好了,我准备明天就去派出所办理落户。”得知这一政策后,淄博市民张博凯很是兴奋。他的孩子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龄,但他们目前住在临淄区星舟广场综合体公寓,因为无法落户,上不了家门口的幼儿园。如今的户籍新政解了张博凯的一桩心事。

2021年12月29日,淄博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施行。淄博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齐进山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

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方面,淄博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如购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购房落户,放宽至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均可申请落户;取消人才落户年龄限制,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中级降为初级等。

在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方面,淄博放宽农村落户条件,推出支持农村建设人才落户政策,除原来的符合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等条件的人员外,允许组织选派的机关干部、农业科研人员到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职任职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军人回原籍的,以及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落户农村。(王佳声)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北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
下一篇:哈尔滨海关签发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