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吉镇等3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高利转贷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世纪90年代初,被告人陈吉镇纠集被告人吴志国和刘勇刚等人,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地区非法倒卖黄金、私设当铺放贷、非法经营私彩,进行非法敛财。自1996年起,陈吉镇先后开设多个赌场,安排被告人吴志国、陈伟民等人管理赌场,扩大非法敛财规模。1993年至2005年,该团伙在儋州各乡镇非法经营私彩。
2005年6月,陈吉镇成立儋州市雄龙典当有限公司,开始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陈吉镇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2013年,陈吉镇伙同被告人许汉业、蔡少武、陈建华筹办深圳市通泰典当有限公司,通过各种手段侵害被害人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并以非法占有的资产插手建筑、教育等行业,使非法放贷规模迅速升级。
被告人陈吉镇作为组织者、领导者与被告人陈坚等多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通过敲诈勒索、诈骗、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组织经济收入高达3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16亿余元,严重扰乱当地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人民群众强烈的心理恐惧,致使多家民营企业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