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亲生父亲及其同居女友虐待6岁儿童案(两案合并审理)。被告人李某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李某凡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李某辉与喻某离婚后获得儿子小李的抚养权。2020年8月,李某辉带小李与李某凡共同生活后,李某辉、李某凡多次使用衣架、皮带、木棍等工具对小李进行殴打。其居住的小区邻居、保安也多次反映其家中经常在深夜传出小孩哭喊声。2021年6月7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向李某辉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李某辉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暴力行为。6月24日,沙堤派出所、区妇联、沙堤街道办事处、高桥社区等工作人员到二人家中调查走访时发现,小李脸部、颈部、背部出现多处淤青。经查,该伤为李某辉、李某凡用木棍、手指甲戳伤、划伤。经鉴定,小李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该案中,李某辉、李某凡属共同犯罪,二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凡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永定区法院向李某辉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该院将定期进行走访调查李某辉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情况,如有违反法定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当履行监护职责行为,法院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