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的男子王某因在互联网下载并上传暴力血腥恐怖视频,被中站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该案系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案件。
2020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出于好奇、贪新鲜和刺激,通过使用“翻墙”软件从境外网站下载或者购买的方式获得多部暴力血腥恐怖视频及图片,自己观看后并储存在自己的网盘内。
经审查,被告人王某持有手机微信缓存内、网盘内有18部视频(总时长34分24秒)及1张图片属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作品仍下载并非法持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鉴于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经调查评估,被告人王某适用社区矫正,社会危险性较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